家暴
訴請兒子扶養勝訴 好賭外遇父金額打折
70多歲邱姓獨居老翁,因外遇、好賭博,已和妻子離婚達23年,3個兒子都是媽媽靠賣金紙辛苦拉拔大,老大是年薪百萬科技新貴,老二軍職年薪近百萬,老三美髮學徒存款上千萬,邱老因子女收入超過規定,無法申請低收補助,他向法院請求3人給付扶養費勝訴。
3名兒子成為民事「請求扶養」的被告,相當不平,當庭控訴父親年輕時,許多令人不齒的行徑,指父親和母親離婚前,就染上賭博惡習,還有外遇不顧妻兒,只要沒錢賭博就回家要錢,要不到錢,便毆打他們的媽媽,甚至連外遇對象都曾到家恐嚇,造成母子4人心中很大傷害。
3人對父親的不負責任深惡痛絕,強調是媽媽兜售金紙,辛苦扶養他們長大,主張父親無正當理由未扶養子女,且情節重大,自應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。
法官查出3名子女工作穩定,收入或存款豐碩,甚至高於一般人,認定被告應負扶養之責,但因對負扶養義務的邱父,曾經無正當理由未盡義務,對他主張每人每月「各」付5000元扶養費,改為「總」付5000元,長子1000元、老二2000元、老三2000元。
2015-12-28 自由時報